長和發公告指,已就巴拿馬政府不合法接管巴拿馬港口公司的貨櫃碼頭營運事宜,進一步加強法律應對措施。
長和表示,早前根據一項適用並訂明國際仲裁機制的投資保護條約,向巴拿馬政府發出爭議通知;公司現已就該爭議通知提交補充文件,指出巴拿馬政府繼續一意孤行,拒絕溝通、中斷磋商,更在欠缺透明度的情況下佔用兩個貨櫃碼頭,並強行接管巴拿馬港口公司的財產及員工。
長和說,留意到巴拿馬政府針對長和及巴拿馬港口公司發表多項不實言論。長和指出,巴拿馬港口公司繼早前根據國際商會仲裁規則,對巴拿馬政府啟動國際仲裁程序後,亦已就第23號行政法令,即命令佔用巴拿馬港口公司設施及沒收其財產的行政法令,提出行政呈請,要求予以重新考慮;同時拒絕接受巴拿馬政府不合法沒收公司專有及受法律保護的文件和材料。
長和重申,不同意巴拿馬政府最近所作的偏頗行為,將繼續與法律顧問評估形勢,就事件訴諸一切可行的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
編輯:任順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