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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 判監兩個月

2026-03-09 HKT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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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被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2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上周六在羅湖管制站截查涉案的50歲抵港男旅客,在他的輪椅坐墊下和椅背內檢獲456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8700元,應課稅值約15000元,海關隨即把他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又提醒市民,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編輯:鍾慧儀

一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 判監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