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訂立專屬法例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包括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就北都的「非保育地帶」,政府或其他人士若想改變某幅土地的法定規劃用途或發展參數,可提出規劃許可申請尋求審批,而不需要提交涉及較長程序的修訂圖則申請,城規會收到申請後,兩個月內作出考慮。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簡化程序只適用於住宅及商業發展的「非保育地帶」,申請人仍要做足交通、環境影響等技術評估,要有充足理據,證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負面影響,申請過程亦會進行三星期公眾諮詢。發言人強調,城規會會做好把關,公眾和傳媒亦會監察,並不擔心會失去制衡。
發言人指出,曾經有思考就專屬法例設「日落條款」,因有關簡化程序可能在北都發展初期較有需要,不過考慮到專屬法例亦包含招商引資條文,需要較為長遠,因此認為設「日落條款」是言之尚早,當局會在法例訂立後持續監察,相信在北都發展較為成熟時再檢視更有意義。
被問到專屬法例訂立後,整個北都發展可以加快多少時間。發言人就說,目前較難估算。
編輯:鍾慧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