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會在立法會通過《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後,完成討論國安委秘書處的行政法規。國安委秘書處將設34人編制,但只會公佈包括秘書長等5名主管人員名單。
身兼行政會發言人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在記者會表示,秘書處的34人編制中,秘書長由保安司司長兼任,2名副秘書長,其中一人是司法警察局局長,另有2名助理秘書長,5人名單將由行政長官任命和公佈。
此外,下設負責政策研究、風險防控、聯絡協調、宣傳教育和綜合保障的5名廳長及24名工作人員,會按現有一般和特別法律制度進行嚴格甄選,人員的身份及晉升會保密,不向外公佈。
編輯:黃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