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香港大學、樹仁大學及善導會合作進行研究,在今年初訪問了518人,超過15%受訪者承認曾經在網上接觸兒童色情物品,當中大部分表示早在13至16歲已經開始接觸,主要在網上接觸,例如網上廣告、建議帖文,亦有來自朋友轉發。
在518受訪者中,有4人承認曾經有性侵兒童的企圖之下接觸小朋友。另外,有56名受訪者當被告知「沒有人會知道,而且不會被罰」情況下,均表示希望與兒童發生性接觸。研究人員認為,情況值得關注,反映當有懲罰或監控,便有阻嚇作用。
研究又發現,對兒童有性興趣的族群,使用兒童色情物品比率高出5.5倍,認為兩者有關連。
警方認為,研究反映要有效打擊網上兒童性誘識,必須同時依靠法律框架、嚴謹的監管措施以及及早教育和預防。
編輯:任順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