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就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等案件,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被判監17年,剝奪公權6年,可以上訴。
新華社報道,台北地檢署自2024年5月起偵辦案件,同年12月宣布完成偵查,以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4項罪名起訴柯文哲等11人。民眾黨晚上舉行記者會,柯文哲說案件過程中有太多政治介入,是一場政治操作下的司法表演。
在北京,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就柯文哲一審宣判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注意到有關情況。她指賴清德當局為謀取政治私利,大肆操弄司法打壓政治異己,施行綠色恐怖,已經激起島內越來越多民怨與反對,其倒行逆施必遭台灣民眾唾棄。
編輯:羅宇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