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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向航空公司發通告 每名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外置充電器上機

2026-03-29 HKT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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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航處說新規定已即時正式實施,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港台圖片)
    民航處說新規定已即時正式實施,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港台圖片)
因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發布有關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的最新規定,本港民航處向在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航空公司發出通告,更新對所有由香港機場離港的乘客的要求及規管,根據最新要求,每名民航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外置充電器上機,而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為外置充電器充電。

民航處說,新規定已即時正式實施,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民航處已就有關要求與航空公司及相關持份者協調,以確保措施得以有效執行。民航處建議市民如有疑問,在乘搭航班前可向相關航空公司確定有關的最新規定。民航處會繼續與相關單位保持緊密聯繫,積極跟進上述新規定的實施情況。

國泰航空表示,有關措施即時生效,並適用於所有國泰航空航班。每位乘客最多只可攜帶兩個外置充電器,並必須隨身攜帶,不可放入寄艙行李,不得在飛行途中任何時候使用外置充電器為裝置充電。任何超出規定數量的外置充電器,將被機場安檢人員沒收。

國泰建議,乘客出發前仔細檢查隨身行李物品,以免在機場遇到不便。



編輯:羅宇光

民航處向航空公司發通告 每名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外置充電器上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