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俗稱「良民證」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簽發服務,將由明日起進一步優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將毋須提交指紋便可完成申請程序。
現時所有申請人可經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遞交申請及繳付申請費用、預約到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或9間指定警署套取指紋,以及查詢申請進度。由明日起,申請人如符合列明條件,即毋須提交指紋。兩項列明條件包括以「智方便」戶口透過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遞交申請,以及申請目的並非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事務有關,例如是領養小孩。不過警方說,在特殊情況下,符合列明條件的申請人,仍有可能被要求到相關地點提交指紋。
新措施實施後,符合列明條件的申請的處理時間將由28日縮減至15日。警方說,新措施配合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的「持續提升數碼應用」。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是一項由警務處提供的收費服務,只供有關人士申請各類入境簽證包括旅遊、升學或居住等,或領養小孩之用。
編輯:汪溟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