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起訴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行賄英基烏溪沙幼稚園一名時任行政主任,以安排12名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該校,涉款共約110萬元,被裁定貪污罪名成立,分別判監8個月至14個月。
廉署發言人表示,家長出於愛錫子女為他們爭取心儀學位屬人之常情,認為家長應以身作則,為子女樹立誠信守法榜樣,強調行賄入學有違公平原則,家長如被索賄為子女換取入學機會,應立即拒絕,切勿受引誘,並向廉署舉報。
發言人說,廉署已為幼稚園的收生程序提供適切防貪建議,並定期舉辦專門的防貪講座,以進一步提升業界的防貪能力,幼稚園應參考廉署編制的《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加強防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編輯:黃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