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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物管公司職員稱沒有抽查過授權票 亦無法核對業主簽名樣式

2026-04-01 HKT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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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駱倩盈(左)表示,她任職期間沒有抽查過授權票,通常只會核對業主姓名及單位。(鍾家銘攝)
    駱倩盈(左)表示,她任職期間沒有抽查過授權票,通常只會核對業主姓名及單位。(鍾家銘攝)
林漢山報道
獨立委員會首輪第7場聽證會,繼續傳召宏福苑物管公司「置邦興業」職員作供,事發時主責處理宏福苑大維修事務的文員駱倩盈確認,宏福苑每次業主大會基本上都有過百張授權票,印象中佔投票數量比例超過一半,較多是授權給法團主席、副主席、委員。

駱倩盈表示,她任職期間沒有抽查過授權票,通常只會核對業主姓名及單位,但由於無法核對業主簽名樣式,通常「打個交叉」都會作實,除非有資料遺漏,才會聯絡相關業主。她又說,曾經有業主投訴有人冒認簽名,管理處一般會建議他們問清楚家人或報警處理,又表示業主大會很多時候都不會核實出席者身分。

獨立委員會關注,對於改善授權票制度有何建議,駱倩盈認為需要規定物管公司提供一份備有業主簽名樣式的文件,方便職員核對,「起碼不會打個交叉、畫隻龜就當是簽名」。她又說,對於業主離世,由於子女沒有處理業權更名事宜,無法代表父母投票的情況很普遍。

駱倩盈又憶述,每次業主大會上,對大維修都有很大爭議。其中在委任鴻毅擔任工程顧問時,有住戶不滿在資料不全面、未清晰的情況下就要投票,又關注不同公司的報價落差很大,但奈何業主大會有時間限制,居民被迫開始投票。

在昨日的聽證會,駱倩盈就安排「置邦興業」工程部協助承建商「宏業」消防水缸放水一事,與另一名同事的證供有出入。駱倩盈表示,網上隨即出現很多不公平的言論,她說事件過了一段時間,不排除她或同事記憶會錯亂,但不希望外界過早斷定他們任何一方想卸責,視為火災的其中一個製造者。

駱倩盈又提到,有居民質疑管理處職員在火災發生後失去聯絡,她重申當日除了用擴音器提醒居民離開、不斷接聽居民電話,保安員亦有自發跑上樓層拍門,職員離開管理處時,亦帶走兩本業主聯絡簿,交給警方,強調並無因為火災而不理居民。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正是擔心有「起底」、公審的情況,不希望網上直播聆訊過程。他又呼籲傳媒及公眾客觀分析事件,而採訪期間走幾條街的情況,對任何出席聆訊的人士,造成相當大的壓力。


編輯:譚佩貞

宏福苑物管公司職員稱沒有抽查過授權票 亦無法核對業主簽名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