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首輪第7場聽證會,時任屋苑高級管理員黃百盛作供時承認,大維修期間曾接到工人吸煙的投訴,自己曾提醒工人不要吸煙,情况一直無改善,但認為工人應由工程承建商「宏業」負責管理。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形容,物管公司「置邦興業」在處理工人吸煙時的角色猶如傳聲筒,黃百盛表示同意。
「置邦興業」工程主任林文欣作供時同意,制度上並不容許屋苑的工程部工人處理消防系統,但他不知道兩名下屬曾協助「宏業」為消防水缸放水,自己亦沒有看過工作單。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向他詢問「咁你做乜嘢㗎」,表示對於林文恩沒有經手有關工程流程,感到奇怪。林文恩解釋說自己要負責解決涉及維修單的問題、處理日常投訴等,形容自己不是「廢物」。
事發時擔任最先起火樓宇宏昌閣的保安員鍾瑞霞憶述,發現起火後,她跑上一樓嘗試打破消防警鐘,但火警鐘沒有響起,當時從樓梯玻璃窗看到外面火勢很大。她說只是過了兩、三分鐘,不知道為何燒得這麼快。她又提到,曾目睹大堂有工人放工時,口中有香煙,提醒對方不能吸煙時,對方反駁稱沒有燃點。
聽證會聆訊明日繼續,預料將繼續傳召「置邦興業」的證人作供。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