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氣溫 濕度
新聞重溫 可重溫過去12個月的新聞

尹錫悅涉妨礙逮捕案二審 特檢組要求判囚10年

2026-04-06 HKT 20:21
分享工具 facebook
  • 尹錫悅涉嫌將公權力私有化、極不配合相關調查和審判,以及從未反省及向國民道歉。(法新社資料圖片)
    尹錫悅涉嫌將公權力私有化、極不配合相關調查和審判,以及從未反省及向國民道歉。(法新社資料圖片)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礙逮捕案二審,特檢組要求判處10年有期徒刑。

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檢組,去年底曾以妨礙逮捕等罪名,提請法庭判處尹錫悅10年有期徒刑,指尹錫悅利用總統職權、破壞憲政秩序、將公權力私有化、極不配合相關調查和審判,以及從未反省及向國民道歉。在今年初的一審,尹錫悅被判有期徒刑5年,特檢組隨後就判決結果上訴。

尹錫悅目前有8宗刑事訴訟纏身,本案是他涉嫌內亂相關案件的其中之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年2月裁定尹錫悅發動內亂罪罪成,一審判處終身監禁。



編輯:羅宇光

尹錫悅涉妨礙逮捕案二審 特檢組要求判囚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