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第二輪聽證會繼續,今早傳召消防處助理處長姜世明作供,是聽證會開展以來,首名作供的政府部門官員。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聽證會上問姜世明,在宏福苑事件中,由並非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物管公司員工,關閉消防系統電源總掣是否罕見,以及是否屬低級錯誤。姜世明表示同意,又說物管公司無牌,根本不應該這樣做,因這樣做是犯法。
杜淦堃追問,如果當日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曾進入大廈消防泵房,而又關閉消防系統總掣,是否屬非常嚴重疏忽,姜世明同樣表示同意。
入職消防處超過30年的姜世明又表示,經驗中從未見過消防系統總電掣由非承辦商的人關掉。針對這方面的問題,杜淦堃問姜世明有何建議及關注。
姜世明表示,宏福苑大火後,消防處留意到有修例必要,包括將來如果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關閉消防系統總掣前,要經由消防處批准,審視關閉系統是否有必要,以及是否有足夠替代措施,保障居民安全;同時要將物管公司納入為責任人,要時刻確保消防設施有效運作;另外建議引入定額罰款,加強執法效率及阻嚇力。
姜世明又說,建議修例要求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定期續牌,並加大消防處執法權力,容許他們進入處所搜證,以及將現有違例最高罰款5萬元的罰則大幅調高,並加入監禁式刑罰。
編輯:黃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