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繼續第二輪聽證會,消防處助理處長姜世明完成作供。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針對宏福苑委聘的其中一間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在火災前接連就天台水缸漏水,需要維修的工程,自去年4月起向消防處提交多達85次「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的情況作提問。
杜淦堃關注,根據消防處規定,若消防裝置嚴重損壞,在60天內不修理好可能會提出檢控,他質疑處方為何一直無跟進宏福苑的情況。
姜世明解釋,在大火發生前,根據機制,若果工程有承辦商跟進,而又每14天有延續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即代表居民和承辦商已知悉和認同相關工程,而且根據過往數據,工程要做7至8個月亦有見過,因涉及招標等程序。他說當時的機制,只要有承辦商跟進,而工程又無超過一年,處方不一定會跟進,除非過程中收到投訴,指有人拖延工程。但他強調,處方在火災後,已進行相關改善工作。
杜淦堃又關注,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在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後,相隔數個月至一年才向消防處遞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姜世明多次承認,有關情況不理想,解釋因為人手及證書數量多等問題,通訊中心輸入資料時間出現滯後,正研究修例,要求日後要以電子版本提交,以縮短時間。他又指出處方每年收到30萬份「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不能夠透過人手追收,處方正研究提升系統,由系統處理追收事宜。
編輯:黃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