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第二輪聽證會繼續進行,早上傳召事發時最先擔任現場指揮官的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作供。他憶述當時接報到場後,見到宏昌閣後門位置火勢已經很大,亦有很多燃燒中的雜物四處飄散,他即時指示隊員盡快開動掩護喉,希望壓制火勢。許健安表示,當時聽不見火警鐘聲,曾嘗試派員到大廈內查看火警鐘是否尚未啟動,但由於宏昌閣當時的情況惡劣,人員無法成功進入。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指出,消防處有指引規定,消防車到場停下之後,除非必要,否則應只亮燈、不要響號,關注為何會有這項要求。許健安說,以他理解,如果有多輛消防車同時響起警號,有機會影響現場無線電通訊,有時亦為了避免引起不受火警影響的居民恐慌。但他說,以往未遇過無線電通訊出現問題。
李澍桓又關注,消防車上有「大聲公」,詢問當時有否可能利用「大聲公」通知居民疏散。許健安說,當日火勢在短時間內迅速蔓延,是他從未曾遇過的程度,當時的人手資源主要用來滅火,又說現場很嘈吵,會影響「大聲公」的效果。
聽證會上指出,事發當日許健安於下午約2時56分到場,到約3時02分,決定將火警升為三級。他作供時說,見到宏昌閣整座大廈被濃煙及火勢包圍,有蔓延趨勢,亦有很多雜物阻礙大廈門口,他預計會有很多居民待救,考慮到當時人手資源無法應付,因此決定升為三級。但他同意事後回想,如果到場後馬上決定升級,越早會越好。
會上又提到,一般情況下,當消防員進入火場救援時,大廈的出入口應有入口指揮主任負責監察消防員的呼吸系統氧氣量,但在今次火警,並沒有消防員何偉豪進入火場的紀錄。許健安解釋說,入口指揮一般是由搶救車的主管設立,但當時搶救車被雜物阻擋,仍未到達現場,宏昌及宏泰閣的入口指揮尚未設立。
許健安又憶述,當日從無線電聽到有人發出「MAYDAY」求助信號,但當刻並不知道對方身份,只聽到是被困於30樓,不清楚是哪一幢大廈。他當時估計很大機會是火勢較大的宏昌閣,隨即成立緊急應變隊,希望盡快在宏昌閣打破缺口,進入大廈救援。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