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先後傳召大火當日,曾在不同時段擔任過現場指揮官的4名消防處代表作供,講述當日的滅火及救援工作。
消防處新界東分區副指揮官林浩俊作供表示,當日到達現場後,眼見史無前例的惡劣環境,求助個案數字不斷上升,他判斷需要有更多資源應對,以及由更高層級的上司到現場擔任指揮,因此決定升格為四級火。
聽證會討論到大廈內有人的情況下,會否令消防員滅火時有顧慮,時任消防處新界北副消防總長黃景文說,從外圍射水入大廈內,其實並不了解火場內情況,假如火場溫度太高,有機會變成水蒸氣,灼傷身處大廈內的人。
至於為何不更早將火警升格為五級,黃景文解釋說到達現場後,需要先做部署,再考慮是否升級。他表示,有意見指是否越多消防車越好,但假如一次過太多消防車到場,實際上是更難控制,反問「連四級都未準備好,如何升五級」。至於有意見指應動用無人機協助滅火,黃景文說無人機一般能到達的位置並不高,水壓亦不大。
黃景文又說,救援行動主要視乎四大因素,包括滅火進度、消防員能否安全進入大廈及確保將待救人士安全帶離現場、大廈結構安全與否,以及待救人士的資訊是否清晰。他憶述,當日起火初期至凌晨,火勢仍然大,令救援面對很大挑戰。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