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制定《私立學校實務守則》及設立「私立學校名冊」,有關《守則》於今年1月底公布。教育局今日發出通函,公布加入私立學校名冊條件,並邀請私立學校加入「私校名冊」。教育局鼓勵合規的私立學校積極申請加入「私校名冊」,藉此彰顯對持續提升管治的承諾,為家長帶來更大信心。
教育局副秘書長李碧茜在教育局專欄《局中人語》中表示,教育局已成立私立學校諮詢委員會,就私立學校的相關事宜向教育局提供建議,非官方成員涵蓋大專界、學界、法律界及家長代表。私校委員會於上月召開首次會議,各委員深入討論接納私立學校進入「私校名冊」的具體要求,並提出兼顧私立學校的市場運作模式,以及保障學生福祉和家長權益的意見和建議。
局方表示,有意加入「私校名冊」的學校須在三大關鍵項目上達到一定水平,包括遵守《教育條例》(第279章)、《教育規例》(第279A章)和《守則》等相關法例及規定、具備良好的學校管治,以及保障主要持份者,即包括學生與家長的福祉和權益,並向教育局提交申請。私校委員會將向教育局建議擬列入名冊的學校名單,供教育局最後審核。
教育局會將獲批准進入「私校名冊」的學校資料上載至教育局的專題網頁。局方已於上月會見多名業界代表,講解具體安排,並於本月23日舉辦網上簡介會。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