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根據澳門行政長官岑浩輝建議,免去戴建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職務。
澳門特區政府表示,戴建業早前因個人原因,向行政長官提出辭職請求。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區基本法規定,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議免除戴建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職務。
行政長官指出,自本屆特區政府就職以來,戴建業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貫徹落實特區政府的施政理念和工作部署,率領經濟財政司工作團隊依法施政、擔當作為,推動經濟財政範疇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對於戴建業為澳門特區發展所作出的努力和貢獻,行政長官予以衷心感謝和充分肯定。
行政長官表示,特區政府正着手跟進新任經濟財政司司長的提名工作,適時提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在新任司長就職之前,行政長官將根據基本法有關規定,行使經濟財政司司長的一切職權。
編輯:方潤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