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茅仲華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完善兩地相關機制。
現行的相關安排實施至今已超過27年,兩地法院就相互送達司法文書提出的請求,近年大幅增加,但現行安排下的司法文書送達成功率偏低。為回應法律界、法定機構和市民多年來對優化送達機制的強烈需求,律政司、司法機構與最高人民法院經長時間審慎商討後,昨日簽署了新安排,進一步促進兩地法律制度的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
新的安排增加了送達方式、選項及靈活性,並加入提升送達效率的措施,推動跨境民商事案件能及時和高效地審理,加強保障兩地當事人的權益,更好地滿足兩地日益緊密的社會聯繫和司法訴求。
律政司將於下星期一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介紹有關安排,完成相關法例修訂程序後才生效。律政司將與司法機構緊密協作,盡快完成落實所需的法例修訂工作。
編輯:羅詠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