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兩人涉嫌網上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投白票或不投票,違反《選舉條例》。兩人獲准保釋,星期三分兩宗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在首宗案件,任職保安員的38歲被告,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條例》。他涉嫌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的貼文留言,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
廉署調查顯示,該貼文是一則新聞報道,內容有關保安局局長提醒市民,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屬違法行為。被告涉嫌使用其個人社交媒體帳戶回覆該貼文,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
另一宗案件的被告為63歲的保安員,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條例》。他涉嫌在立法會選舉期間,在其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
廉署調查顯示,被告轉載的貼文由被通緝及已離港的姜嘉偉所發布。姜嘉偉面對兩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條例》。
編輯:陳樂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