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在6月30日或之前,若有不少於75%的宏福苑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的信件,政府向宏福苑其餘7座樓宇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亦會開放予宏志閣業主。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表示,宏福苑的物業價值及管理存在不確定性,不論居民想自住或自行轉售,都會面對一定困難,他認為如業主接受政府收購方案,可取回一筆資金,即時轉購或租住其他物業,享有較大的自由度。
對於當局說,如有少部分宏福苑業主不接受收購建議,不排除要以立法方式處理。陳振英指出,立法需要考慮很多因素,現階段談論屬言之尚早,他希望先通過解說令居民了解情況,自願出售業權,效果會比用立法等強制手段更好。
編輯:鍾慧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