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消防隊目訛稱父親患癌症,詐騙同袍及朋友貸款約25萬元,遭廉政公署起訴,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八個月。
被告黃千乘早前承認七項欺詐罪及三項企圖欺詐罪,現已被停職。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出,被告多次向不同人士騙取款項,即時監禁屬唯一選項,考慮到被告認罪,並已歸還部分款項,將刑期扣減至八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2022年至2024年期間,多次以父親罹患癌症或其他疾病為由,分別向三名消防總隊目、一名消防隊長及一名朋友索取貸款,詐騙五人先後提供七筆貸款、共約17萬元。被告亦以同樣理由,企圖詐騙其中一名消防總隊目三筆貸款共八萬元,但遭對方拒絕。
編輯:鍾慧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