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涉嫌跨境運送大量現金「洗黑錢」,涉及2億8千萬港元,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58個月及36個月。
案情指,兩名女子在2018至2019年期間,多次於邊境管制站運送大量現金類物品到香港,經調查後,發現兩名女子涉嫌處理共折合約2億8千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於2019年9月被捕,是海關首次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起訴涉嫌透過跨境運送大量現金類物品進行「洗黑錢」活動人士的案件。
被告羅小平的代表大律師呈交被告及女兒等數封求情信,又提到被告多次攜帶大量現金過關,大部分時間均有向海關申報,亦未被截查,指被告教育程度不高誤判情況。
被告向玉蓉的代表大律師表示,被告被捕至今近7年,在2023年起未能返回深圳,在香港租樓的租金約16萬元,希望法官可以酌情減刑。
編輯:黃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