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2至6個月及罰款一千元。海關歡迎判刑,認為監禁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其中一名27歲抵港男旅客,3月21日在機場被截查,在他的行李內檢獲4萬多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8萬元,應課稅值超過13萬元,今日被判監6個月及罰款一千元。
另外兩名分別27歲及39歲的抵港男旅客,前日在機場被檢獲1萬6千多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6萬8千元,應課稅值約5萬4900百元,以及檢獲約6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7萬元,應課稅值近20萬元,兩人分別被判處監禁2個月及監禁6個月,並罰款一千元。
編輯:李俊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