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1月中推出「舉報濫用公屋計劃」,截至今年3月底,房屋署共接獲5400宗實名舉報,經初步篩選後,約900宗具備基本資料可進一步跟進,已完成調查的個案共有600宗,當中25宗舉報成立,舉報人士已獲發3000元獎勵金及感謝狀,合共7.5萬元,房委會已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書面回覆議員質詢表示,就25宗成功個案而言,調查時間由3個月至8個月不等,過程除了跟進工作,亦包括會見舉報人,以確認身份及獲取詳細資訊。她又說,房委會會繼續檢討計劃的成效,適時調整策略,以進一步提升計劃成效。
另外,透過加強執法及優化申報機制,截至今年3月底,房委會已成功收回超過1萬個被租戶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相關工作獲得社會高度認同。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