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稅務(修訂)(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條例草案》本周五刊憲,下月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令香港可以實施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制定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共同匯報標準最新修訂。
經合組織在2023年公布申報框架,讓相關稅務管轄區每年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稅務資料,並將數字財務產品及優化的申報及盡職審查規定,納入共同匯報標準。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香港一直支持國際間提升稅務透明度及打擊跨境逃稅的工作。政府建議修訂相關稅務條例以實施申報框架及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對保障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聲譽至為重要。
申報框架明年起實施,與香港有申報關聯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須向稅務局登記並履行盡職審查、提交報表及備存相關紀錄等責任。政府亦計劃由2028年起,與相關稅務管轄區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的稅務資料,並在同年實施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香港會以符合資料保密及安全為前提,在互惠基礎上,與合適夥伴自動交換稅務資料。
稅務局將適時發布指引,並為業界提供技術支援和解答查詢。
編輯:李意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