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表示,現有13家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有6家交易平台申請者仍在審批中,除非獲豁免,否則從事任何虛擬資產交易、託管、提供意見或管理服務,都要獲發牌,擬議監管制度設有罰則,與現有制度罰則相符。
陳浩濂表示,當有關制度生效時,持牌人士才可從事相關業務,強調訂定生效日期會考慮市場反應及適應程度。為免監管狀況不清晰,當局不打算為現有服務提供者提供過渡安排。
他指,正在或有意從事相關虛擬資產業務的持份者,應盡早與監管機構聯絡,開展預辦申請程序。當局正制定相關立法建議,目標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條例。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葉志衡表示,現時有逾200個牌照透過現有機制批出,令到現有持牌人士可參與數字資產及虛擬資產活動,強調持牌人士申請不斷增加。他引用交易平台數據,形容去年是豐收期,虛擬資產相關交易量提升約75%,今年首季按年亦升3倍。
陳浩濂指出,市場上有不同機構根據現行制度提供虛擬資產相關服務。至5月底,有84家持牌法團透過綜合帳戶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包括零售客戶;13家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旗下相應有13家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提供虛擬資產託管服務;有74家持牌法團提供相關意見服務;63家持牌法團提供虛擬資產管理服務。
編輯:李意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