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提交3項涉及禁止於地盤吸煙的法例修訂,對建築工程總承建商、分判商及任何人士施加明確法律責任,嚴格規定在所有建築地盤內禁止吸煙,以減低火警風險,保障工人及公眾安全。
在立法會相關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議員普遍支持修例同時提出多項關注。勞工界議員周小松問到,當局會否考慮讓具條件的地盤設立吸煙區。選委界議員陳永光關注,法例要求承建商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無人在地盤內吸煙,當中何謂合理步驟。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回應說,社會在宏福苑大火後對地盤吸煙行為有很大關注及反感,如果修例「一旦開了一道門」相信會造成很大灰色地帶,設吸煙區亦會造成管理困難,所以決定先從嚴處理。至於何謂合理步驟,他說處方曾與業界溝通,認為有效的措施包括在地盤範圍內禁止工人攜帶火機和香煙,工人進入地盤前要有適當措施讓他們放下個人物品,地盤部分隱蔽角落需要巡查及調整監測鏡頭等。
對於豁免範圍,許澤森說,如果住所室內進行工程或外牆維修,有關住戶在家中吸煙不算違規,但負責施工的承辦商就受法例規管,相關理念簡單易明。
編輯:黃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