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氣溫 濕度
新聞重溫 可重溫過去12個月的新聞

公眾地方禁止管有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規定生效逾月整體執法順利

2026-06-06 HKT 10:02
分享工具 facebook
  • 林民聰說,相關規定生效一個月,控煙酒辦已巡查超過4千次,期間發出5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林民聰說,相關規定生效一個月,控煙酒辦已巡查超過4千次,期間發出5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本港由4月30日起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有關規定生效一個月,控煙酒辦已進行超過4千次巡查,期間發出5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形容整體執法過程順利。

出席同一節目的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表示,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屬第一階段措施,第二階段會禁止在私人地方管有使用電子煙和禁電子煙煙機,而委員會亦倡議政府盡快推出實施的時間表,他說電子煙機除了吸食電子煙外,亦可被不法份子用作吸引年青人吸食「依托咪酯」及大麻等毒品的工具。

另外,衞生署數字顯示,本港去年吸煙率為8.5%,林民聰表示,1982年本港的吸煙率為23.3%,在各界努力下,吸煙率逐步下降至現有水平,當局採用多管齊下及循序漸進方式,參考外國有效的控煙經驗及科學實證,推出新的控煙措施。

湯修齊認為,吸煙率過去六年平穩下降,反映本港控煙措施非常有效,相信2023至2024年連續兩年加煙稅,對降低吸煙率有正面積極效用。委員會又非常歡迎立法會去年通過俗稱「控煙十招」的新控煙法例,部分措施已經實施,例如1月1日起擴大禁煙區。他呼籲立法會盡快通過其他相關附屬法例,逐步邁向無煙香港。



編輯:汪溟曦

公眾地方禁止管有電子煙等另類吸煙產品規定生效逾月整體執法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