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發言人重申,香港持牌公司可繼續為持有內地身份證及/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作為身分證明文件的內地投資者開立新帳戶,但必須符合所有開立帳戶規定,包括遵守「認識你的客戶」及客戶盡職審查規定,以及取得所需聲明及完成就銀行帳戶作出指定。
發言人表示,香港持牌公司可繼續為現有內地客戶提供服務,前提是有關服務並非在中國內地境內提供,並已遵守香港及適用司法管轄區一切相關法律及監管規定。
證監會表示,注意到內地當局上月22日聯合發布通知,相關要求亦適用於其他司法管轄區,即不限於香港的金融機構,在向內地投資者提供服務時的相關活動。
編輯:方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