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就宏福苑大火的案件共起訴7人及2間公司,合共20項控罪。廉署表示,調查發現宏福苑大維修工程中多個環節,都有人涉嫌造假,部分人亦涉嫌清洗懷疑貪污犯罪得益。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說,相關控罪主要涉及四個範疇,包括涉嫌在招標過程中造假、在工程監督上造假、工程顧問公司董事「洗黑錢」,以及在廉署調查中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她說,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及其董事涉嫌串通總承建商「宏業」及其董事,在投標分析報告中,隱瞞「宏業」過去的訴訟紀錄及誇大評分,詐騙宏福苑法團和業主,令「宏業」取得總值超過3億元的大維修工程;「鴻毅」及其董事亦涉嫌串通註冊檢驗人員等,詐騙屋宇署和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訛稱在多個屋苑的驗樓及大維修工程中,會履行或已履行註冊檢驗人員法定職能;又指「鴻毅」過去六年先後承接多個屋苑的維修工程顧問合約,其中「鴻毅」一名董事、其妻子及公司職員,涉嫌透過「鴻毅」公司及個人銀行戶口,處理多筆懷疑貪污犯罪得益,涉及超過4000萬元。有被告就涉嫌在廉署調查期間,協助「鴻毅」董事隱藏約60萬元現金的懷疑賄款;並誘使註冊檢驗人員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作虛假陳述。
廉署強調相關調查仍繼續進行,不排除有進一步執法行動。
編輯:李俊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