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大埔宏福苑有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的業主,不滿法團管理人合安未在限期前召開大會,不排除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強制執行。合安回應指,正積極籌備召開大會,但面臨三項主要困難。
大埔區議員、民建聯的胡綽謙說,尊重居民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的法律權利,但不能忽視現實中的限制,例如要物色能容納至少1000人的場地有難度,以大埔為例,所有室內的政府社區會堂,最多只能容納600人,而由於天氣原因,在室外場地舉行並不合適。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發言人陳志球說,即使有業主發起訴訟,初步相信合安有合理辯解,例如現時未能將開會通告送達所有業主,對未收到通知的業主未必公道,他形容今次是史無前例的挑戰,但相信合安正盡最大努力召開會議,並非有意拖延。
他指出,業主大會是按《建築物管理條例》要求進行,授權法團討論物業的公衆地方管理事務,但無權代表個別業主決定是否出售單位或者如何安置。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合安會繼續竭盡所能,並會繼續核實簽署和物色合適場地,在保障所有宏福苑業主權益的前提下,促成業主大會。民政事務總署及地區民政事務處會繼續向合安提供適切的協助。
編輯:陳樂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