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就成立「北都城鄉共融基金」先導計劃徵詢委員意見。局方計劃今年第四季就有關先導計劃向財委會申請撥款2億元的非經常開支承擔額,政府計劃在獲得財委會批准撥款後,於今年內推出「先導計劃 」,另外亦會在今年內公布《北部都會區城鄉共融指引》。
當局在文件中表示,建議透過先導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推行「城鄉共融」項目,包括可資助復修或改造私人土地、建築物,例如村屋、祠堂、書塾等,並用作推行具文化、歷史、旅遊價值,及財務可持續的項目,舉例指改裝村屋成為駐村藝術家場所、鄉村文化展館等。局方提到,為財務可持續,項目內可以有產生收入的元素,例如食肆、旅館、書店或零售商店等。當局建議現階段將每個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定為1千萬元,項目須持續營運至少3年。
文件指,局方亦建議支援一些不涉及資助復修、改造土地或建築物的項目,又或者非恆常舉辦的活動,例如鄕村品牌設計、鄉村節或周末巿集活動等,建議每個相關獲批項目資助上限定為200萬元。
當局表示,會成立評審委員會,審理申請及監督先導計劃推行,亦將設立機制,在項目進度未如理想或違反資助協議的情況下,暫停資助或終止項目,或要求申請者退還已發放的款項。而為確保撥款運用具透明度,局方會就獲批申請及項目推行進度,向立法會提交年度報告。
編輯:陳曉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