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啟動修訂《醫生註冊條例》,以改革醫委會。修例建議,獨立審裁員人數將由140人增加一倍,包括110名醫生審裁員及170名非醫生的業外審裁員。
醫務衞生局發言人表示,他們將參與申訴調查和研訊,希望修訂後可以遷就審裁員時間,避免出現以往同一審裁員需要處理多個申訴,導致分身不暇,有審裁員缺席研訊的情況。
修例建議理順不同級別的處分選項,加入「有時限停牌」和「有條件執業」。發言人說,懲處準則需要根據不同個案情況決定,以往的「緩刑」存在不確定性,令公眾質疑其懲處力度,是否仍然可以執業行醫並不清晰,因此移除緩刑選項。
修例又說,以往只容許被投訴醫生就裁決提出上訴,今次建議容許申訴人和涉事醫生可提出覆核,修例後如果醫委會認為審裁團決定不足以保障公眾,舉例審裁團裁定涉事醫生沒有專業失德,但醫委會有異議,可由秘書處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如果申訴人希望提出上訴,可以向醫委會作出呈請,並由醫委會決定。
修例建議,所有經提名或選舉產生的委員,要由行政長官委任,從而完善行政主導。發言人解釋,其他醫護專業同樣設特首委任安排,體現政府對法定規管機構,有最終的行政主導監督責任,確保加入的委員能協助醫委會更好發揮和履行職責。
編輯:黃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