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優化醫委會組成,業外委員將增設3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的非醫生註冊醫護專業人員,同時理順醫生委員組成,包括增加3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的醫生,將由全體醫生選出的代表人數由7人減至4人;以及由香港醫學會的會董成員提名和選出的席位,將由7人減至4人;也會加入基層醫療健康專員,以及兩名科大醫學院代表。
醫務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加入業外委員可以就監管決策對病人和家屬生活的實際影響,提供獨特見解,有助確保監管機構作出決定,以市民需要和關注為依據,而非單純基於技術或專業考量,加強機構公正性和問責性,相信提高業外委員比例至超過30%,有助回應對醫委會委員持續以醫生為主的關注,也可加強內部制衡和外部監督。
文件指出,政府建議推行積極的個案管理,規定醫委會必須公布處理申訴程序中,特定步驟的目標時限,賦權醫委會就研訊程序的各項範疇,發出涉事各方必須遵守的實務指示,包括為提交文件和研訊制定目標日期,《條例》將訂明醫委會監督處理申訴個案進度的角色,規定秘書提交進度報告。
文件又指,政府建議提供額外覆核和上訴途徑,容許申訴人和涉事醫生可向醫務審裁團申請覆核決定,如果醫委會認為審裁團的決定不符合公眾利益,可賦權秘書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編輯:黃佩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