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在2025/26年度,接到5167宗申訴個案,較上年度增加約17.4%。連同上一年度轉入個案,完成處理5012宗。在1591宗已跟進並結案的個案,72%以調解方式處理;25.1%以查訊方式處理;2.9%、即46宗以全面調查方式終結,當中超過五成個案結論為「不成立」。
公署指出,以調解方式處理申訴的數量或比重超越歷年記錄,以調解結案平均需時7.94天。年報表示,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十分支持及配合公署的調解工作,並越來越廣泛地善用調解處理投訴,極速緩解市民不滿。
公署在新一份年報指出,年內完成10項主動調查行動及46個全面調查,合共提出573項改善建議,總數較上年度增加逾一倍,並全數獲相關部門及機構接納。處理不涉及或只涉及輕微行政失當的申訴個案時,公署會透過「觀點制度」提出具建設性的意見,年內共提出912項觀點。
申訴專員陳積志指出,處理查詢、申訴、重新評審及覆檢各方面,均超出服務指標完成。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