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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離開綜援計劃獲批連續兩期職津 住戶可獲4萬5千元獎勵

2026-07-13 HKT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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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個合資格住戶最多可獲發三筆現金獎勵,總額達45000元。(網站截圖)
    每個合資格住戶最多可獲發三筆現金獎勵,總額達45000元。(網站截圖)
為鼓勵具工作能力的綜援人士持續就業,自力更生,政府推出試驗計劃,今年10月1日或之後,離開綜援計劃,並過渡至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合資格住戶,在試驗計劃期間可獲發總額45000元現金獎勵。

這個由關愛基金資助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為期3年。合資格領取現金獎勵的住戶須於10月1日或之後,離開綜援計劃;並提交職津申請,而申領月份須在今年10月至2029年9月期間;以及透過持續工作而獲批最少連續兩期職津申請,即涵蓋連續12個申領月份,並在該12個申領月份中,最少有10個申領月份獲批職津。

所有類別的綜援住戶均可參與計劃,毋須另行登記。合資格住戶連續獲發兩期職津後,即會獲發第一筆對應首年的10000元現金獎勵。如該住戶持續工作並繼續符合資格,可於次年及第三年分別獲發第二筆15000元及第三筆20000元現金獎勵。每個合資格住戶最多可獲發三筆現金獎勵,總額達45000元。



編輯:譚佩貞

10月起離開綜援計劃獲批連續兩期職津 住戶可獲4萬5千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