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形容是落實中央相關授權的重要里程碑,更標誌著口岸開通的籌備工作邁出關鍵一步。
《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本月20日刊憲,並於本月31日生效,為特區在皇崗口岸設立港方口岸區,以及在港方口岸區依法實施管轄提供法律基礎。為配合港方口岸區的實際運作,政府亦須就管理、指定羈留設施、交通及運輸配套,以及提供公共流動無線電通訊服務等事宜制定多項附屬法例。政府會在條例刊憲後,依據既定程序訂立各項相關附屬法例,其後會按程序在立法會復會後的首次會議上提交立法會省覽。
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廣東省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緊密合作,全速推進各項籌備工作。待雙方確認口岸具備安全、暢順運作的條件後,粵港兩地政府會敲定正式開通日期,並適時向公眾公布。
編輯:鍾慧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