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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沙伯醫院醫生侵吞藥物自用 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6-07-30 HKT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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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判刑時說,監禁本來也是合適的刑罰,但考慮被告各項求情因素,因此判處他社會服務令。(港台圖片)
    法官判刑時說,監禁本來也是合適的刑罰,但考慮被告各項求情因素,因此判處他社會服務令。(港台圖片)
一名伊利沙伯醫院時任副顧問醫生,5年半內多次向家人及病人濫開受管制藥物並侵吞自用,被廉署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說,被告干犯的控罪不是輕微罪行,監禁本來也是合適的刑罰,但考慮被告各項求情因素,包括健康狀況,已辭任醫院管理局職位,重犯機會低,以及有悔意,因此判處他社會服務令。法官又頒令被告須向醫管局賠償20000元,金額相等於涉案受管制藥物的總值。

案情透露,51歲被告案發期間任職醫管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負責為病人診症、治療及按需要向病人處方藥物,被告需要遵照醫管局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定,不得未經授權使用醫管局物資,亦不可未經授權拿取藥物。

廉署早前接獲醫管局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在他父母、妻兒及家傭等七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逾百次虛假利用他們的名義預約診症。被告其後透過虛假診症,處方兩款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藥物,涉及逾千劑咳藥水或治療過度活躍症的精神科藥物,並於醫院職員配發藥物後,侵吞該等藥物自用。

被告又向另外兩名病人處方劑量高於所需的咳藥水,並要求兩人將額外處方的咳藥水退還給他自用。



編輯:任順熙

伊利沙伯醫院醫生侵吞藥物自用 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