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在憲報刊登《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及《金屬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增編,即日生效,以加強棚架的工作安全。
發言人表示,這兩個守則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訂定棚架底護板物料的要求,確保強度足夠防止棚架上工人和物件墮下,且所用的物料不得增加火警風險;安裝在棚架上的保護幕,包括保護網、防水油布、塑膠布及帆布,應符合屋宇署發出的所訂明的要求,確保保護幕符合規定的阻燃效能標準;以及要求斜柵的設計及安裝應符合屋宇署發出的《竹棚架設計及搭建指引》的相關規定。
發言人又說,這些守則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在刑事訴訟中,若相關人士不遵從守則的任何條文,法庭可接納這種行徑為有關因素,用以裁定某人是否觸犯有關的職安健法例。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