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憲報刊登命令公告,通知市民須移走及處置2019年內安葬於六個公眾墳場的先人遺骸。
根據有關命令,2019年安葬於粉嶺和合石墳場、長洲墳場、大嶼山大澳墳場和禮智園墳場的棺葬墓段;以及羅湖沙嶺墳場T段及沙嶺金塔墳場的政府金塔墓段的人類遺骸須移走。
食環署表示,市民若想自行安排撿掘及處置先人遺骸,須於8月29日或之前,前往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提出申請,否則遺骸會先在政府火葬場火化,而骨灰將安葬於羅湖沙嶺金塔墳場或食環署署長指定的其他墳場。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