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提醒大埔宏福苑A至H八座業主,如接受政府的收購建議,必須於本月31日下午5時正或之前,簽署及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政府在處理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時,一直採取「以情為先」的原則。在訂定收購價時,考慮到居民痛失家園,遭受重大損失,生活上面對重重困難,值得社會理解和支持。
另外,宏福苑火災規模之大、影響之深是香港前所未有。為這個「特別中的特別」個案所作的安排,不會構成先例。因此,現時的收購價比香港測量師學會根據宏福苑火災前的市場成交價高出約三成,以期令宏福苑業主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從收購數字反映,絕大多數業主歡迎政府提出的方案。
發言人說,在長遠方案限期屆滿後,尚未出售的業權將回到市場機制處理,業主難免要承擔不在限期前出售其單位的風險。政府亦不排除最後需要透過立法方式處理尚未出售的單位業權。
政府已預留房委會及房協合共10個發展項目內超過4400個單位,供已向政府出售宏福苑單位業權的業主選購或「樓換樓」。
編輯:鍾慧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