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抵港內地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而未有向海關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其中一人更涉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他們分別被判囚8個月至10個月兼罰款。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其中一名20歲內地旅客昨日在機場被發現行李內有約7萬5千支未完稅香煙,海關同時檢獲約7600件另類吸煙產品。有關貨物市值逾36萬元,應課稅值逾24萬。他被判處監禁10個月,罰款2000元。
另外,一名42歲內地女旅客本月7日在機場被發現行李內有約13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近59萬元,應課稅值逾43萬元。她被判囚10個月,罰款1000元。
另一名41歲中國籍男旅客,昨日在機場被截查,海關在他行李檢獲近7萬7千支未完稅香煙,市值逾38萬元,應課稅值逾25萬元。他被判囚8個月,罰款2000元。
編輯:鍾慧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