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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執法時一直借鑑國際經驗判定狗隻是否屬於格鬥狗隻

2026-08-31 HKT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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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漁護署表示,執法時,一直借鑑國際經驗,透過目測個別犬隻的外觀比例及體格結構等特徵,判定狗隻是否屬於格鬥狗隻。(港台圖片)
    漁護署表示,執法時,一直借鑑國際經驗,透過目測個別犬隻的外觀比例及體格結構等特徵,判定狗隻是否屬於格鬥狗隻。(港台圖片)
漁護署表示,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以及相關混種狗隻,法例是以「種類」而非品種作為規管基礎。署方執法時,一直借鑑國際經驗,透過目測個別犬隻的外觀比例及體格結構等特徵,判定狗隻是否屬於格鬥狗隻。

漁護署回覆查詢時指出,美國比特鬥牛㹴、美國斯塔福郡㹴及美國惡霸犬,由於具備極為相似的體型特徵,並具有密切的遺傳關聯,署方一直將牠們歸類於比特鬥牛㹴種類。有關狗隻在國際間普遍視為該類別下的常見品種,並非署方新增的種類;一直以來均禁止入口和繁育。

署方說,畜養人如不認同分類結果,可在接獲通知後的14日內,向「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決定該狗隻是否格鬥狗隻,署方處理個案時會向畜養人說明程序。

另外,為促請註冊獸醫注意有關規管格鬥狗隻的法例,署方日前已向註冊獸醫發信,提醒他們於執業期間,如發現任何未有符合法例要求的懷疑格鬥狗隻或其混種狗隻,須向署方報告。



編輯:李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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