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連鎖超級市場職員及外判員工,涉嫌串通購置公司使用的同款打卡機,「打假卡」偽造倉務員的值勤紀錄,約兩年內串謀詐騙工資逾320萬元,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並向法庭表明會向控方提供協助。法官練錦鴻把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5日判刑,期間5人還押懲教署看管。
5名被告分別為一名44歲百佳超級市場電子商貿配送中心時任高級主管,以及4名年齡介乎27歲至43歲的外判商員工。
案發時,該名時任百佳電子商貿配送中心高級主管,負責整理網上訂單及包裝貨品配送予客戶。百佳當時委聘物流網絡為中心提供外判倉務員,並受盈匯倉庫監督。物流網絡則會按倉務員的工作時數,向百佳收費以發放工資。
物流網絡規定所有倉務員,須於上班及下班時打卡,以及在簽到紙上就其值勤時間簽署作實,並由盈匯倉庫助理經理核實值勤情況。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5名被告於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間,購置一部中心使用的同款打卡機,「打假卡」偽造13名物流網絡倉務員的值勤紀錄,向百佳虛報他們的工作時數詐騙工資。事實上該等倉務員於案發期間從未在該中心工作,簽到紙上有關他們的簽署是假冒,他們亦沒有收取任何工資。
5名被告承認自2019年起,先後獲上司,即該中心的倉庫營運經理邀請,透過值勤造假向百佳騙取工資。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利用已離職員工或求職人士的資料,偽造該13名倉務員的工卡。5人並與該名倉庫營運經理攤分詐騙所得工資逾320萬元。
同案另一名被告,43歲的百佳電子商貿配送中心時任倉庫營運經理,早前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案件訂於明年2月10日開審。
編輯:陳樂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