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表示,堅定支持高等法院原訟庭,依法對「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的判刑,認為是彰顯法律公義,有力捍衛《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立法會堅決反對部分美西方國家,就此案在內的不同案件,作出惡意抹黑和詆毀攻擊。
立法會發言人指出,法庭在此案裁決中,已明確指出審訊並非因各被告的政治思想或《香港國安法》實施前的行為受審,而是單純考慮法律和證據,顯示各被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然以推翻和破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為目標,作出各項煽動並長達14個月的犯罪行為,企圖令香港不同年齡層的人士對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法庭基於確鑿事實與法理依據,作出判決,而被告的訴訟權利依法受到保障,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擾。
發言人強調,此案所有被告均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下接受公平公開審訊,不存在所謂「削弱法治信心」。然而,部分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媒體等就本案在內的不同案件,作出惡意抹黑和詆毀攻擊,對香港的法治制度及法庭的判決妄下判斷,更試圖美化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以雙重標準干預香港司法和中國內政,這才是真正損害香港法治。
發言人又說,自《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法治基石更見穩固,市民合法享有的各項自由獲得更實質保障,不同指標顯示香港是宜投資及安全穩定的社會,充分證明安全與發展並駕齊驅,對本港發展百利而無害。作為特區管治團隊的重要組成部分,立法會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以高水平安全護航國家及香港的高質量發展。
編輯:潘潔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