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對富衛人壽保險採取紀律處分並罰款1950萬元,由於富衛在2012年4月至2024年9月期間,違反《打擊洗錢條例》,多方面存在不足。
保監局進行實地查察行動後發現,針對大額保費,富衛並未就強制要求提供付款人身分證明設有門檻金額;系統亦未就多筆潛在可疑交易發出警示。當局指,富衛在識別第三方付款的付款人管控、處理包括涉及現金在內的潛在可疑交易的管控、收集和篩查政治人物資料,以及就個別交易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方面,存在不足之處。
當局說,認同富衛及早接受調查結果,並致力糾正問題及改善管治和管控。富衛已確認,沒有讓不合資格的客戶成功投保。
富衛發聲明指,公司非常重視監管合規,針對已識別待改進事項,補救措施已大致完成,包括全面覆核相關期間內的新投保客戶。富衛將與保監局緊密合作,持續投入資源於員工、系統及流程,以確保符合標準。
編輯:羅煒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