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內地男子早前因涉嫌來港開設傀儡戶口,協助跨境犯罪集團清洗犯罪得益被捕,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6項「洗黑錢」罪罪名成立,被判囚55個月。法庭接納控方申請,將刑期加重約25%,以加強阻嚇。
警方2024年揭發一個跨境洗黑錢集團,利用43個本港銀行戶口,收取來自34宗不同詐騙案件的騙款,包括涉及求職、電話及投資的騙案,涉款約1800萬元,集團亦涉嫌透過本地銀行戶口進行加密貸幣交易,清洗高達2億3千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
警方其後拘捕13名男女,包括案中被告,涉嫌開設多個傀儡戶口收取犯罪得益,其後將款項轉至名下銀行戶口提取現金,再於虛擬資產找換店購買加密貨幣,以掩飾資金來源及去向,涉嫌於2024年共清洗約1500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
編輯:陳樂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