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被殺及肢解案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控方完成開案陳詞。
控方指出,蔡天鳳失蹤當日,大埔龍尾村傳出電鋸聲,亦有強烈氣味。控方指,警方追查到龍尾村的單位時,蔡天鳳的前家翁鄺球、前大伯鄺港傑已處理大部分殘骸,在單位內的一個大型湯煲內,找到蔡天鳳的頭顱及肩膀,另一個較小的煲內有頭髮及人體殘骸。控方指,相信被告沒有打算進食蔡天鳳的殘骸,只是透過烹煮分解屍體,並加入青紅蘿蔔等蔬菜,掩蓋氣味。
控方提醒陪審團在審理案件時,不應加入個人情感,應該只考慮庭上證供及證據,讓被告有公平審訊。控方指,三人之中,誰殺害蔡天鳳並不重要,若陪審團認同三人明顯有預謀、有計劃,並一致同意殺害蔡天鳳,就應該裁定罪成。
控罪指, 三名被告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龍尾村謀殺蔡天鳳,並在之後阻止合法埋葬屍體。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