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的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建議,在2026至27年度,上調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2%。薪酬調整會追溯至今年4月1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司法人員薪常會制訂有關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調整建議時,秉持維護司法獨立的原則作為商議的基礎;並以平衡的方法,考慮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2008年5月通過的一籃子因素,以及司法機構的立場。
一籃子因素包括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在職責、工作條件和工作量方面的比較;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情況;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和退休福利;禁止離職後再在香港私人執業的規定;海外的薪酬安排及政府的財政狀況等。
司法人員薪常會今年8月31日向行政長官提交的2026年司法人員薪酬檢討報告,已載於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網頁內。就今次薪酬調整建議,政府將會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批准。
編輯:譚佩貞
